发布者:gxjw | 浏览次数:1175 | 发布日期:2012/3/27 9:13:50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普通话推广和普及工作,学校将继续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未达到国家普通话等级标准的教职工;在校本科生、在校研究生、成教本科生(含自考本科生)、楚天学院学生等。
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职工、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09]171号)规定:本科生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甲等以上者可以申请1个课外学分认定。
1.报名工作实行报名单位负责制。报名单位为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楚天学院,其中教务处负责全校教职工和普通本科生的报名工作和全校报名数据的汇总和上报;研究生处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报名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成教本科生(含自考本科生)的报名工作;楚天学院负责楚天学院学生的报名工作。
2. 各报名单位负责接收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报名、严格审查报名资格,核对报名考生证件,收集考生电子登记照,整理报名数据。报名数据纸质汇总材料须签字盖章。
3.教职工报名方式
请教职工到所属单位报名,填写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上交本人电子登记照,照片要求见第5项。
4.普通本科生实行网上报名。
请在通知发出之日起至
5.在校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处要求的方式进行报名,成教本科生(含自考本科生)按照继续教育学院要求的方式报名,楚天学院学生按照楚天学院要求的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1.报名时间:
2.交费确认:
3.上报数据:
4.测前培训:
5.测试时间:5月19、20日,由报名系统随机安排,具体应试时间见准考证。准考证下发后,考生不得要求更改应试时间,在规定的应试时间内未能参加测试者按缺考处理。测试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6.查分领证:测试结束4周后,考生可从湖北省语言文字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hbyw.e21.edu.cn(见准考证背面)。考生凭准考证到相应的报名单位领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按照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要求,“先培训后测试”、“不培训不测试”,经省物价局核准,报名费为在校学生每人40元(包括测前培训费15元,测试费25元),本校教职工每人65元(包括测前培训15元,测试费50元)。
教材为最新全省统编教材——《普通话培训测试指要》(修订版)(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含光盘),测前培训时自愿购买。
无照片的考生需自行提交电子登记照。电子登记照片文档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近期免冠,图像清晰,像素不得低于400*600,16位以上真彩色,背景色统一为蓝色,RGB分别为R:51、G:143、B:178;(2)在校学生以“学号”为文件名,教职工以“工资号+姓名”为文件名;(3)文件类型为jpg。
校语委办地点:教务处教材科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87281025
联系人: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非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用)》(从教务处主页→院系下载专区第2页下载)
华中农业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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