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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xy 浏览次数:1784 发布日期:2012/9/27 11:03:15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2]508号)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与范围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省突贡专家候选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候选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5年获一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一项以上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获奖者;或者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或者在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者。若同一项目重复授奖,只计最高奖励。

2. 5年获一项以上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经相关法定机构评价,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高,其研究成果有创见性、开拓性,对发展新兴学科,发展专业基础有突出贡献,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者。

3. 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培养对象及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且被确定为新学科的创始人或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并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 在科学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方面,主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相关法定机构组织评价为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对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5. 长期在教育战线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所创建的新教育原理或教学方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其中,近5年获一项以上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以及被聘为“特聘教授”者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相关单位每项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并明确拟申报专家的类别。

三、申报程序及办法

1.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但个人自荐要经过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2.院系推荐的候选人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专家遴选推荐预审表》(见附件),并于929前通过邮件将表格发至人事处专家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侯。

3.学校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进行遴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4.正式候选人根据要求认真准备有关申报材料。

联 系 人:姜海  邓海霞

联系电话87280957

E-mail:rcb @mail.hzau.edu.cn

附件:专家遴选推荐预审表

      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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