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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xy 浏览次数:1869 发布日期:2012/12/28 16:48:1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客观、公正地评价全校教职工在2012年的工作实绩和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根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与原则

    通过年度考核,认真检查教职工本年度完成岗位任务的数量与质量,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履岗状态和表现、业绩与不足,激励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履岗能力和水平。年度考核坚持尊重客观规律,恪守科学精神,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基本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能,主要考核学术(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学术研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等方面创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或教学科研成果、成效等。

    考核根据不同岗位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一)教师岗位考核的重点是: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质量、效果和取得的主要成果等;高岗教师要将学科建设责任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考核其在人才队伍及团队建设等方面职责落实情况。

    (二)管理岗位考核的重点是: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助精神、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的重点是: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等。

    (四)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的重点是: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安全生产等。

    三、考核基本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二)个人进行总结,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按要求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三)各单位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四)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确定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报人事处备案。

    (五)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各单位考核等次,并将审定后的考核结果反馈各单位,由各单位通知被考核人员。

    (六)将《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中。

     四、考核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要将考核要求、考核评优指标、考核结果向本单位职工公开,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广泛听取、征求教职工意见,接受教职工评议监督,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到每一位教职工,由本人签名。

    (二)考核应综合考虑平时考核、年度岗位责任制考评、教职工测评等因素,不能仅凭一次性投票或评分评定等次,应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和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三)各单位在对“一岗双管”的人员进行考核时,应主动向有关部门了解其工作情况,有关部门也应主动向各单位通报其工作情况,并把各方面的工作情况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四)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4%。对优秀指标达不到1个的单位,采取逐年累加方式确定优秀指标,优秀等次要统筹兼顾不同岗位人员。

    五、考核结果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奖惩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

    (一)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人员,根据《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精神,从次年的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不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且下一年的岗位津贴按照60%发放。

    (三)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不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且不发放下一年的岗位津贴。

     六、考核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高翅同志担任,成员由王从严、宋能文、孙骥、彭光芒、刘松年、陈昉源、江珩、姚江林、胡承孝、甘霖、郭刚奇、李刚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七、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组织部组织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考核者,同样参加本单位考核,但不在本单位确定考核等次,其中,《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关于“考核等次”一栏使用组织部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正职考评结果。各单位领导干部正职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优秀人数基数。

    (二)因工作需要,已履行借调手续,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工作或选派到其他单位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满6个月的人员,由对方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本人所在单位确定考核等次;2012年校内岗位调整人员原则上由新单位负责考核,在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两个月者可结合原单位对其工作表现的评价进行考核。
 
    (三)各单位应在2013年1月2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将职工考核结果录入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等次备案表》,连同《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用16K纸张打印交人事处。相关操作流程、表格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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