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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资助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xy 浏览次数:1350 发布日期:2011/4/19 15:56:01

各学院(部、所):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出[2010]3025号)精神及学校与其签订的协议,2011年我校与留学基金委将继续11配套资助10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提供留学人员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工作中表现突出。

2.年龄不超过45岁,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在校工作满两年。

4.外语水平已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要求。

5.已获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或科研机构邀请信。

6.须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7.曾享受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原则上不予申报。

四、选拔程序

1.申报人填写《华中农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见附件),学院审核后相关负责人签名,盖学院公章。

申请人提交材料及要求:①外语水平证明的wsk成绩合格单;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科研机构邀请信,须明确在国外研修的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或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学院审核后盖章。

2.人事处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报学校审批。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结合事业发展需要和申报情况,选拔推荐出国研修候选人2-3人,于520日前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五、派出及管理

1.入选人员须自行联系国外研修单位,并于20131月底前完成派出,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派出资格,不办理延期手续。

2.入选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王娜 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2032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见人事处网站师资科下载专区)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请我院有意申请的老师尽快将申请表交到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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