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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即国家教学名师)和湖北名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xy 浏览次数:1448 发布日期:2011/5/12 8:38:33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和省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及开展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3]9号)精神,现将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即国家教学名师)和湖北名师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即国家教学名师)
(一)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2.已被评为湖北名师,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1)。
3. “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获奖人数严格控制在5%以内。
(二)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2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1.2);
2.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见附件1.3;
3.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4),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
4.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1.5);
5.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
二、湖北名师
(一)推荐条件
1.长期在教学岗位任教,本科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2.具有教授职务,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并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本科院校候选人每学年至少系统主讲1门以上课程。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师德高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5.积极参与主讲课程的建设与改革。主讲课程为省级优质课程,且在全省同领域中有较大影响。
6.注重教材建设,主持编写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
7.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承担省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获得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
8.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9.本校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不少于5人。
    为了在教学名师评选中更加突出教学业绩,鼓励基础课教师长期从事教学一线工作,从2011年起,对教学效果特别好、教学质量特别高、特别受学生欢迎的基础课专任教师,实行教学名师评审指标单列。对符合上述条件1、2、4、5、8、9条的基础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师,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可优先推荐申报。
1.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60学时;
2.教学效果特别好,深受学生欢迎,学生认可度高、满意度高。近三年来,在学校组织的学生教学评价中均为优秀,成绩名列前茅。被学生评价为“最满意的教师”、“最优秀的教师”等荣誉优先。
3.教学质量特别高,受到同行公认。近三年来,在院系评教、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测评中,均为优秀,成绩名列前茅。同等条件下,获校级以上优秀课堂教学奖、“教学先进个人”等荣誉优先。
4.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培养、指导、帮助学生成才成长有突出的业绩。
5.主讲课程的班级学生同意推荐率高。
(二) 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2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湖北名师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1)一式2份,并附Excel电子表格;
2.《2011年度湖北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2)一式15份;
3. 申报表(附件2.3)及事迹材料(一式5份,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名师申报表均应附教学光盘);
4.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复印件应由学校审核、盖章。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5年课程安排表(原件)、近5年教学情况考核原始材料、教科研成果等;
5.《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表的所有项目均为必填内容,不能漏填、错填,如果相关项目没有,要填写“没有”。如:候选人是校职干部(含其它正校职、副校职干部)的,均应在“党政职务”栏如实填写。对信息漏填或隐瞒不填的,填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举报查实即作为弄虚作假处理。
请各单位于5月12日提交候选人简表(附件1),学校13日遴选确定申报人选,各单位14-18日准备候选人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cb@mail.hzau.edu.cn。不明事宜请与人事处专家办邓海霞联系;联系电话:87280957。

                                                                          华中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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