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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科技处: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gxy 浏览次数:1258 发布日期:2011/6/7 16:50:18

各学院并转广大教师:

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部科技司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 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11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11以后出生);

3. 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全职受聘于我校;

4. 坚持公开遴选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创新团队、科研基地、重点学科和项目的有机结合;

5. 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申报名额

教育部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我校的申报名额是12名。

四、组织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认真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的基础上,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申请书,按照“统筹兼顾,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申请候选人1-3人。各学院推荐的申请候选人名单必须排序、加盖公章、并由分管科技工作的(副)院长签字,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一起于2011630日前报送科技处基础办。

(二)学校审定

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科技处处长办公会议讨论,将初步遴选的申请候选人报校领导审定(7月底前完成)。

五、材料报送

由学校正式推荐的12位申请人须认真修改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40个页码,请用非光面封皮装订成册。申请书一式9份,2011820日前报送科技处基础办,同时发送定稿的申请书电子版。

六、相关说明

目前,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各类人才类计划都限项申报,请各学院充分发挥二级科技管理的作用,积极做好人才发展规划,统筹各类人才类计划项目的申报,做到人才发展分层次、有梯队,避免出现人才计划申报扎堆,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计划申报的成功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炎生  刘兴斌   87282019

E-mailxysh@mail.hzau.edu.cn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格式)

3.  学院推荐项目的函(格式)

  

                      

 二○一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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