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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xy 浏览次数:1464 发布日期:2011/8/26 8:27:04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以及中组部《关于开展第七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实施“千人计划”第七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七批“千人计划”可申报以下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要求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周岁,并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其中长期项目要求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9个月(全职回国),短期项目要求回国工作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

    2、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3、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7月1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

  4、创新人才不得连续申报,最多可申报两次;

  5、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要负责任、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

  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材料

  
  1、《千人计划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4、《“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四、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人电子文档分别建立文件夹并于为2011年9月2日之前发送至rcb@mail.hzau.edu.cn。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附件、其他个人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个人信息表”。如“张三”、“张三附件”、“张三个人信息表”。

     联系人:邓海霞 周雄

        联系电话:027-87280957 ,027-87286893

  五、其他事项

  1、请按时报送。

  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

  3、详细信息可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查询。

                                                                        人事处专家工作办公室
                                                                            20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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