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调整就业去向(改派)办理规则及程序
1、办理规则
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超过两年择业期不予办理),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经审核同意并通过办公信息系统向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数据后,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 原就业单位退函;
2) 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 原《就业报到证》;
2、程序
例如某同学签约A公司,毕业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决定到B公司工作,B公司需要将该同学的户口和档案迁至B公司所在地。具体解决步骤如下:
3、办理时间
应届毕业生在10月之前由学校集中办理,10月份后,由学生自行办理,随到随办;
往届生个人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 |